≈厂屯からのコメントをお略ちしています Y(^o^)>。 关于新闻和小说等一事,意见,有,请投稿。 但是,公开.有关非公开,网志老板的我请容我[我们] 判断。 请谅解」
注意!
(1 )投稿之际,除了得到了本人的允许的情况之外,个人资料的公开请控制。 但是,方便上,绰号的使用.公开当然是 OK 。
(2 )翻在[于] 公共秩序良好的风俗内容的投稿,诽谤.中伤无可比拟走运,理由如何不管请容我[我们] 划除。
主题 :自作小说 - 类型 :小说.文学
- 2006/09/18(星期一 )18:44:28|
- BBS 告示牌
-
-